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

臺灣非台灣? 教部要用正字

  「臺」和「台」兩字坊間經常通用,而「台」字筆畫較少,教育部考據字源後宣布,以後教育部公文一律使用「臺灣」,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、教科書商,預計後年教科書就會統稱「臺灣」。
 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強調,考慮民眾長期約定俗成的習慣,未來各級升學考試時,寫「台灣」不會扣分,目前也沒有考慮更改路標或招牌。「台」是「臺」的異體字,不是簡體字,教科書的台北、台中、台南等地名,一律書寫為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。漢代許慎《說文解字》中,「臺」(ㄊㄞˊ)解釋為「觀四方而高者」,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;「台」(ㄧˊ)則是喜悅的意思,《史記》中也有提到「唐堯遜位,虞舜不台。」兩者在字音、字義上沒有相關。到了唐、宋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等字韻書中,「台」同時可念為ㄊㄞˊ、ㄊㄞ,「臺」和「台」產生了同音關係,但字義上仍不相涉。直到明清小說《目連記》、《金瓶梅》才看到假借「台」為「臺」的用法。教育部在研訂標準用字時,考量「臺」字「觀四方之高處」的本義,例如「瞭望臺」、「臺階」,並由「高者尊之」概念引申而來的「兄臺」、「臺端」等尊稱,因而在民國七十一年公告「臺」為標準用字。基於保存漢字形構歷史、形體之美的價值,規定教育部公文及教科書未來必須用「臺灣」。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,教育部將會與行政院持續溝通。
  統一使用「臺灣」是否有政治考量?陳雪玉強調,教育部所公布的標準字體,都可以在文獻中找到出處,力求符合六書及造字原理,正名主因在於,長期有民眾反映「臺」和「台」易生混淆、不知如何使用,才會藉由這次Web公文系統改版的機會釐清。
  但各政府機關的政令宣導及新聞稿,大都書寫「台灣」,就有民眾批評,文字是約定俗成,要正名根本是吃飽太閒、多此一舉。
  學者專家認為文字須建立在社會認同的基礎上,教育部沒有必要刻意扭曲翻轉大家的習慣。
 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、台北市敦化國中國文老師吳忠泰認為,坊間有許多字都是沿用俗字,教育部對文字規劃應該要有整體性,且必須建立在社會認同的基礎上,如果只針對「台」這個字,未免太有針對性,也容易讓人聯想是否有政治考量。
  吳忠泰舉例,弓「矢」的「矢」是象形字,但如今大多人已寫成弓「箭」,並轉化成為形聲字,如果依據教育部的想法,應該改為弓「矢」,較符合考據、又具象形意義,筆畫也較少。
  逢甲大學中文系教授、今年大學指考閱卷召集人謝海平分析,政府公文及教科書較為正式的用法寫成「臺」是對的,但一般民眾的寫法可以從俗。文字和語言沒有固定法則,「台」或「臺」在閱卷時不會嚴格扣分,未來「台」是否要扣分,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規範。
  但也有中學校長批評,文字是約定俗成、不斷隨時代變遷的,沒有必要刻意扭曲翻轉大家的習慣,至於考據結果,究竟要上溯到什麼年代?為何硬要現代人去配合古早的歷史淵源?
  文學家、搶救國文聯盟副召集人張曉風則表示,在電腦打字時代,許多人用注音拼音法,究竟是「台」或「臺」,沒什麼差別,但姓氏、專有名詞有其獨特性,應該使用「臺」。以她平日的習慣,台北或台灣都是寫「台」,但已故文學家臺靜農,為了表示尊敬,她就會寫成「臺」。
  國立編譯館館長潘文忠表示,國立編譯館、教科書出版社都會以國語會公告的標準用字做為編輯原則,一直以來教科書都是使用「臺」。
(自由時報.民視新聞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