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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
民法初審 杜絕「夫債妻還」
民法的夫妻分別財產制,讓銀行或討債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介入夫妻財產分配,導致許多夫妻甚至已經離婚,丈夫還要替前妻還債,或妻子還要揹前夫的債,但立委達成共識刪除這樣的條文,已經通過初審。
未來,銀行或討債公司不可以再走民法途徑向法院申請,宣告分別財產制,介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甚至強制拿走一方的財產還債,只能清算債務人自己的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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