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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
登記制實施前沒公證 結婚無效
民法親屬編
結婚
改採登記制,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公佈,一年後實施,李姓男子九十六年十二月結婚,以為只需登記,今年他要求妻子搬回嘉義履行同居義務敗訴,妻子反訴雙方婚姻不存在獲勝。
日出條款係指部分法令在公佈後,因考慮執法機關及民眾需要適應期,特別規定施行起始日期,法界通稱為「日出條款」,有些法令訂有失效日期,稱為「日落條款」。
(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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