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

國民旅遊卡 觀光效益變調

  行政院九十二年實施國民旅遊卡,從原先強調須非假日、異地且隔夜之觀光旅遊消費,目前使用情形已和推動宗旨脫勾。
  實施國民旅遊卡,是為了振興觀光旅遊產業、帶動就業風潮,但政策數度放寬,九十七年十月全面取消須異地與隔夜限制,九十八年還新增「藝文圖書業」為特約商店行業別。在連續國定假日前夕或小年夜,常可見大飯店烘焙坊門口,湧現大批公務人員排隊刷卡買麵包或烘焙原料的景象。這些昂貴的麵包未見促銷,值此全球景氣趨緩及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大環境,有損政府公部門形象及社會觀感。
  特約商店包括服飾業、美容護膚業等非觀光旅遊直接相關行業,公務人員毋須實際從事旅遊活動,僅申請休假並抽空於特約商店刷卡購買民生用品,即可請領休假補助款,甚至連家庭購物、用餐等基本消費都能納入補助。

(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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