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

台灣獎應該頒給台灣作家

 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應邀參加「21世紀華文文學高峰會議」、舉辦個人水墨畫展、出版新書《論戲劇》並獲頒「元智大學桂冠文學家獎」,聽說台灣的國家文化總會將辦一個華人世界的諾貝爾獎「台灣獎」,直覺反應是,應該頒給台灣人!
  由於「台灣獎」贈獎對象鎖定在「全世界華人」,對於自己因擁有諾貝爾獎光環,而被列入猜測的獲獎名單之一,高行健的反應是,「頒獎是好事,應該頒給其他人,不要頒給我,我已經拿過很多獎了;希望能頒給台灣作家,台灣的獎應該頒給台灣作家,尤其台灣有很多優秀的作家。」聯經出版社發行人林載爵在一旁附議,「對啊對啊,應該頒給台灣作家。」
  高行健首次在台灣播映其電影作品《洪荒之後》和《側影與影子》,沒有台詞的黑白畫面,背景穿插其畫作,劇場元素濃厚。高行健提到,目前他盡量把時間留給各方面的創作,因為,「全世界的邀訪太多了,創作時間變得很少。」
  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,以「創作美學」為題在國立清華大學發表演說。他認為,藝術家必須深入探索自身的藝術情感及經驗,從而進行創作。「美學」這名詞的由來,一直是哲學家討論的重要話題,但他主張藝術創作必須遠離哲學概念,即不以哲學的思考方式來創造藝術品;藝術家必須深入探索自身的藝術情感及經驗。即使不以顛覆前人的藝術作為前提,仍然可能就某一種藝術提出新鮮看法。「創作美學」是超越意識型態,也超越哲學框架和思辨。創作美學也不等同於藝術評論,只要是藝術家自己創作的理論,能以獨特的表現找到自己的方向,作出自己的總結理論即可。
  高行健以電影、抽象繪畫及戲劇,並以自己的著作「靈山」、「一個人的聖經」為例表示,小說不能脫離敘述,而敘述的語言包括我、你、他3個人稱,才得以稱為小說。

(自由時報.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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