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

蘇富比和佳士得 登台又離台

  一九九二、九三年,蘇富比和佳士得兩大國際拍賣公司來台開闢拍場,卻在一九九九年、二○○一年移至香港,台灣藏家也跟著轉往香港競逐逸品,本土拍賣事業遜色不少。
  藝術界普遍歸咎於台灣稅賦問題,但佳士得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翁曉惠則說,稅賦問題是對的,但剛好佳士得總公司調整全球經營策略,把拍場全集中紐約、倫敦、日內瓦、巴黎和香港,節省成本。
  誠品畫廊執行總監趙琍指出,國稅局要蘇富比提供賣方客戶名單,除了課稅用,「國稅局可能擔心藝品交易成為洗錢管道,但基於保護客戶隱私權,提供名單是踩到拍賣公司的地雷。」
  台灣將藝術品交易所得視同財產所得,一旦成交,最高可能會課徵四○%綜合所得稅。相較於香港的免稅、中國對外國人採取二%稅率以鼓勵藝術市場,台灣的高稅率無法吸引國際藏家。
  藝術拍賣公司能否發展的利基就是徵件業務,要能徵集到好作品才能吸引顧客。台灣課的所得稅淨額超過三百萬就適用最高四○%的級距。景薰樓負責人陳碧真說:「向藏家徵件時,第一句話就是問我:『你怎麼幫我解決稅賦問題?』」金仕發拍賣的解決之道就是和韓、日拍賣公司聯手,把在台募集的藝品送香港拍賣。
  中國大陸針對藝術品交易稅,本國人課徵三%,外國人二%,使得台灣藏家寧願委託香港或中國上拍,也不願意留給台灣。
  寒舍董事長王定乾表示,「依照北京市稅務局的二%,交出人民幣七八○萬的交易稅,作品來源和繳稅都是台灣藏家。」「香港和中國拍賣市場的蓬勃,一半是台灣藏家造就出來的,台灣因稅賦把稅收拱手讓人。」如此下去,台灣失去在亞洲市場的競爭力,拍賣公司年度營利表現不如預期,政府也無法課徵到優渥的稅賦,還少了觀光利益。
  清翫雅集理事長洪三雄表示,國際一年春秋兩拍,「全球藝術界人士蜂擁而至,帶動的觀光和社會消費也是不容忽視的層面。政府老擔心稅制修改稅收會減少,應該要整體評估。」
  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表示,累進稅率有四個級距,藝術品要扣除成本才知道適用哪一級距,不一定每件藝術品都會用最高的四○%。
  立委羅淑蕾提議,或可比照股票等特殊收入採取「分離課稅」。或可綜合香港與大陸作法,以二%稅率為折衷之道。分離課稅的好處是無需加總到個人其他所得,相對單純,還能顧及賣方隱私權。

(中時電子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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